副甲狀腺手術後注意事項:
1. 手術後一~二日,對頸部傷口局部冰敷治療,可以減輕傷口腫痛及血腫。
2. 出院後,大部分傷口保持乾淨即可不需換藥,並按醫囑(約手術後一週),至一般外科門診追蹤。
3. 部分病患手術後有輕微之吞帶嚥障礙,此症狀會逐漸改善。
4. 手術後前頸部有些許浮腫或壓迫感為正常現象,短期內會消失。
5. 出院後如有臉部、肢體麻木或抽筋的現象出現,應返院診治。
6. 如果有發高燒,傷口出現紅腫熱痛、有滲出液或出血現象、等情形時,請立即回醫院診治。
7. 飲食無禁忌,均衡即可。
8. 術後初期避免做抬頭之頸部運動,使傷口過度牽扯。 |